蓝聪LC-HRDOC-010童工与未成年工管理程序
| 文件名称 | 编号 | YH-HR/DOC-010 |
童工与未成年工管理程序 | 版本 | B/1 | |
蓝聪科技(上海)股份有限公司 | 状态 | 受控 |
1 目的
制定政策、补救措施以有效控制本公司不适用童工及维护童工、未成年工的利益。
2 适用
范围童工、未成年工
3 定义
3.1 童工:任何 16 周岁以下的员工。
3.2 未成年工:任何满 16 周岁但未满 18 周岁的员工。
4 权责
4.1 办公室:监督执行相关童工及未成年工的保障制度。
4.2 各相关部门:负责指导及执行制度所规定的内容。
5 作业内容
5.1 童工保护
5.1.1 公司严格贯彻国务院《禁止使用童工规定》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 保护法》的要求,遵守商业操作规范标准。人事部在招工时,须对应聘人员的身 份证进行严格的检查。
核对相片确认无伪后才能登记入厂;
5.1.2 应聘人员一律应填写本公司制定的《员工信息登记表》,人事部核对填写 内容是否与以上证件相符,如符合才能接受试用;
5.1.3 为防止冒用他人身份证办理入厂手续的事件发生,新员工接受部门的主管 必须重新检验证件。
5.2 如发现未满 16 周岁的少年或儿童:
(1)公司任何人员或主管应立即向人事部报告;
(2)人事部不应立即辞退童工,以致他们可能陷入更加严重的困境
(3)人事部应采取合适补救措施,立即报告当地劳动局,尽快安排健康检查;
(4)如有疾病,应先安排治疗直到痊愈,医药费由公司承担;
| 文件名称 | 编号 | YH-HR/DOC-010 |
童工与未成年工管理程序 | 版本 | B/1 | |
蓝聪科技(上海)股份有限公司 | 状态 | 受控 |
(5)还要迅速按规定征求本人意见并派人将其护送原居住地,要求父母或监护 人签收,并由当地村级以上行政单位签章确认,交回人事部存查;
(6)护送童工回原居住地所需费用,全部由公司承担;
(7)同时动员其家属安排子女进一步求学后才能参加社会工作,必要时提供经 济资助,使他接收学校教育指导超过儿童年龄为止。
5.3 发现童工及未满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未成年工,应耐心劝说完成九年制义务教 育,其工作与学校之间的往返时间及上学与工作时间总和不超过 10 小时,由人 事部编制《童工一览变》、《未成年工一览表》对童工和未成年工进行登记管理。
5.4 对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者伤残的童工应当负责治疗,并承担治疗期间 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。医疗终结,由区级劳动检定部门确定其伤残程度,根据 其伤残程度发给童工本人致残抚恤费。童工死亡的,应当发给童工父母或者其他 监护人丧葬补助费,并给予经济补偿。
5.5 如果公司有使用到年满 16 周岁、但未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工,公司严格做 到:
(1) 向县级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,领取未成年工上岗证;
(2)不会置未成年工于工作环境内外任何具危险性、不安全或不健康的情况下。 比如,不能从事压机、注塑、焊接、搬运等个工作;
(3)同时按时对未成年工进行健康检查,记录所有未成年的健康情况。
健康检查频率:安排岗位之前;工作满一年;年满 18 周岁,距前 1 次的体检时 间已超过半年
5.6 招聘过程按《招聘管理制度》执行。
6.0 参考文件
6.1《劳动法》
6.2《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》 6.3《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》
| 文件名称 | 编号 | YH-HR/DOC-010 |
童工与未成年工管理程序 | 版本 | B/1 | |
蓝聪科技(上海)股份有限公司 | 状态 | 受控 |
7.0 其他
7.1 自颁布之日起开始生效。
7.2 此程序的最终解释权、修改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。



